小编今天整理了一些陕西省非西安市户口娃在西安参加高考怎么办社保相关内容,希望能够帮到大家。
本文目录一览:

陕西省非西安市户口娃在西安参加高考怎么办社保
一、报名条件
(一)申请在陕报名参加高考者应符合的基本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身体状况符合相关要求;
3.截至高考当年,高级中等教育阶段在陕连续学籍满3年,即从第一学年开始,在我省高级中等教育阶段学校注册学籍并连续就读3年,按规定完成学业并可获得陕西省高级中等教育阶段学校颁发的毕业证书(报考者在高级中等教育阶段因故经批准休学,休学期间应保留学籍,并在复学后取得我省高级中等教育阶段完整学籍)。
(二)陕西省户籍人员申请在陕报名参加高考者,除具备上述基本条件外,截至高考当年8月31日,本人常住户籍应在陕且满3年。
对户籍在陕但不满足以上户籍或学籍要求者:
1.具有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同等学力人员报名参加高考的,本人及其父亲或母亲或法定监护人必须常住户籍在陕西,且本人初次户口登记在陕西。报名前本人写出同等学力书面说明,户籍所在县(区)教育行政部门审核并出具意见后,由户籍所在县(区)招生委员会办公室受理其报名申请。
2.随外出务工的父亲或母亲或法定监护人在外省就读,不符合就读省份高考报名条件,且本人初次户口登记在陕西、本人及其父亲或母亲或法定监护人常住户籍在陕西的,报考者持相关人员户籍、就读省份高级中等教育阶段学籍等材料,可申请在户籍所在县(区)报名参加高考。
3.本人随其父亲或母亲因军转安置、工作调动(指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人事管理部门办理的调动)正常迁转常住户籍至我省,并将高级中等教育阶段学籍转入我省,可不受户籍、学籍年限限制。
4.截至高考当年8月31日,学籍在陕满3年但常住户籍在陕不满3年者,如在户口迁入我省前,其父亲或母亲或法定监护人持有陕西省居住证,期间在陕缴纳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其持有居住证时间与取得户籍时间连续,且两项时间相加满3年,可申请在户籍所在县(区)报名参加高考。
(三)外省来陕进城务工人员及其他非陕西户籍在陕就业人员随迁子女(以下简称“随迁子女”)申请在陕报名参加高考者,除具备上述基本条件外,截至高考当年8月31日,本人的父亲或母亲或法定监护人应持陕西省居住证3年以上,并按照国家规定在陕缴纳职工基本养老保险3年以上(含3年)。
若省级公安部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对随迁子女父亲或母亲或法定监护人在陕居住或参保缴费方面的条件作出补充规定时,请各市、县(区)招办遵照执行。
(四)在我省定居的外国侨民报名,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具有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同等学力,身体状况符合相关要求,并须持有公安机关签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国人永久居留证》。
(五)下列人员不得在我省报名:
1.具有高等学历教育资格的高校的在校生;或已被高等学校录取并保留入学资格的学生;
2.高级中等教育学校非应届毕业的在校生;
3.在高级中等教育阶段非应届毕业年份以弄虚作假手段报名并违规参加普通高校招生考试(包括全国统考、省级统考和高校单独组织的招生考试,以下简称“高校招生考试”)的应届毕业生;
4.因违反国家教育考试规定,被给予暂停参加高校招生考试处理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创造网
5.因触犯刑法已被有关部门采取强制措施或正在服刑者。

西安市高考报名资格审查身份证居住地和户口本居住地不一致行吗?
一般的,身份证是由户口所在地的公安机关签发的,他的依据也是在当地已存的户籍,这个地址和户口本上的是一致的,而身份证也是在户口本基础上才能办理的,所以地址应该是一致的,你换是尽快去户口地派出所户籍管理处问问。
希望我的回答对你有帮助!
关于高考学校报考
创造网(https://www.czcswd.com)小编还为大家带来关于高考学校报考的相关内容。
你好
2010年
西安电子科技大学自主招生简章
选拔对象
符合国家政策规定,具备2010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统一招生考试报名资格的高中毕业生,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
1、 德智体全面发展、高中阶段学业成绩(文科或理科)在省级示范(重点)中学全年级排名在前5%者。
2、 在高中阶段获得全国奥林匹克竞赛(数学、物理、
化学、生物、信息学)全国决赛三等奖以上或获得全国联赛(数学、物理、化学、生物、信息学)省级赛区三等奖及以上者。
3、在科技创新、电子信息领域、专利、外语、文学创作等方面有突出才能者。
4、 综合素质表现突出者(例如:高中阶段获得省级以上优秀学生、优秀干部、三好学生、在社会公益事业表现突出、具有创新精神等方面)。
三、 报名程序
我校自主招生申请工作实行网上报名与邮寄材料相结合的方式:
1、网上报名:进入我校本科招生信息网(
),点击“网上报名”,选择“自主招生网上报名系统”,填写网上报名资料,填写完毕后提交。打印网上报名系统生成的《西安
电子科技大学2010年自主招生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
2、邮寄书面材料:(1)申请表;(2)中学推荐表(从我校招生网站下载);(3)不少于1000字的自我介绍,需考生手写;(4)有关获奖证书(复印件)、证明材料等。于2009年12月20日前(以邮戳日期为准)以特快专递方式寄至西安电子科技大学招生办公室(请在信封上注明“自主招生”字样)。
3、报名时间:即日起至2009年12月20日18时止。
4、邮寄材料地址:陕西省西安市太白南路2号
西安电子科技大学 招生办公室 (收)
邮政编码:710071
四、初审、考核
1、申请材料提交截至日期后,我校将对所有申请材料进行初步审核,按照西安电子科技大学2010年自主选拔录取实施方案选拔初审合格考生,在我校招生信息网站上公布合格考生名单,请报名考生注意关注网站,及时了解信息。
2、初审合格考生需于2010年1月中下旬来我校进行文化课考核(考核内容:理工类:数学、物理、
英语;文史类:数学、语文、英语)及面试,具体考试时间、考场安排另见我校招生信息网站通知。
3、对于我校确定的优秀生源基地中学,每所中学推荐的符合条件的考生中的前20%可以免初审和笔试,直接参加面试,具体人选由所在中学确定并公示。推荐考生合格人数不超过我校自主招生计划的10%。
4、对于参加我校自主招生选拔录取测试合格的考生,将作为我校2010年自主招生选拔录取候选人,在考生所在中学和我校招生信息网上予以公示,公示无异议后,可作为我校2010年自主招生拟正式录取人选,并报教育部和考生所在省级招办备案。
五、 录取政策
1、 我校确定的自主招生拟正式录取人选考生仍需参加2010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统一入学考试,并必须在高考志愿中重点本科批次的第一志愿填报我校(对实行平行志愿的地区,第一志愿是指考生所填报志愿为第一顺位),高考成绩达到当地重点线以上且不低于我校在当地招生计划1:1提档线10分者,如果专业服从调剂,我校即予录取,并在其投档分基础上加20分确定专业。对于自主招生录取先于重点本科批次的省份,我校将根据考生成绩和报考专业志愿情况,满足考生所报专业志愿之一,但要求考生必须报满允许填报的所有专业志愿,且所报专业志愿不能相同。对于具有突出才能的考生原则上安排至其特长方向专业。
注1:此处所优惠的分数是按照高考总分750分制来计算的,若某省的高考总分非750分制,则优惠的分数按比例计算。
注2:依据教育部规定,上述自主招生录取政策只适用于重点本科批次,不适用于提前批次。
2、 2010年自主招生录取考生入学后,有资格参加学校相关学院“教改班”选拔考试。
六、 录取保障措施
1、 此项工作做到工作方案公开、选拔方法公平、录取过程公正、录取结果公示。
2、 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同时作为学校自主选拔录取工作领导小组领导此项工作;学校招生办公室负责自主招生工作的具体实施;学校纪检部门参与并监督自主选拔录取工作的全过程。
七、 其它
1、西安电子科技大学自主选拔录取工作联系方式:
联系部门:西安电子科技大学招生办公室
联系电话:029-88202335 ; 029-88203335
联系人:刘老师、陈老师、毛老师
电子邮箱:zsb@mail.xidian.edu.cn
招生信息网址:
2、本工作方案由西安电子科技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在实施过程中若有与教育部相关规定不一致的地方以教育部相关规定为准。
西安电子科技大学招生办公室
2009年11月
希望对你有所帮助、、
谢谢
以上就是创造网小编为大家带来的内容了,想要了解更多相关信息,请关注创造网。更多相关文章关注创造网:
www.czcswd.com免责声明:文章内容来自网络,如有侵权请及时联系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