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5-09-29 12:11:25 | 创造网
2022年大连 理工 大学招生章程已经公布,主要包含学校概况、招生计划、报考条件、录取规则、 收费标准 、奖助学金等信息,以下是详细内容,供大家参考。
大连理工大学2022年全日制普通本科招生章程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本章程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相关法律和国家有关规定,结合大连理工大学本科招生 工作 的具体情况制定。本章程只适用于大连理工大学2022年全日制普通本科招生工作。
第二条 学校中文名称为大连理工大学,英文译名为Dalian University of Technology,上级主管部门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办学层次为本科及以上,办学类型为国家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
第三条 学校成立于1949年4月,1960年被确定为教育部直属全国重点大学,1986年设立 研究生 院。2012年12月教育部正式批准大连理工大学建设盘锦校区,该校区依照“统筹规划、错位发展、坚持标准、创新模式”的指导思想建设,与主校区(含大连开发区校区,以下同)同标准、同档次、同水平办学。2017年9月,经国务院批准,大连理工大学入选 世界一流大学 A类建设高校;2022年2月,入选国家第二轮“ 双一流 ”建设高校名单。
第四条 大连理工大学本科招生分为主校区和盘锦校区两部分,两个校区分别有独立的招生院校代码,招生时分别录取,考生 填报志愿 时应分别填报。主校区注册地址为 辽宁 省大连市凌工路2号,招生院校代码为10141;盘锦校区注册地址为辽宁省盘锦市辽东湾新区大工路2号,招生院校代码为19141。两个校区颁发相同的大连理工大学 毕业 证书 和学位证 书 。
第五条 大连理工大学本科招生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全面考核、择优录取”的原则。
第六条 大连理工大学本科招生工作接受考生及其家长、新闻媒体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 组织机构
第七条 大连理工大学设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制定本科招生政策,讨论决定本科招生重大事宜;设立大连理工大学招生委员会,吸纳教师、学生及校友代表参加,充分发挥其在民主监督和管理方面的作用。
第八条 大连理工大学招生办公室是学校常设机构,负责学校普通本科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九条 大连理工大学招生办公室根据需要组建招生宣传工作组,负责学校在各省区的招生宣传和咨询。
第十条 大连理工大学纪委对招生工作重点环节进行监督检查。
第三章 招生计划和录取原则
第十一条 大连理工大学依据国家相关方针政策,在教育部的统筹安排下根据国家经济社会发展对高素质人才的需要和学校办学条件,遵循公平性、科学性、稳定性、灵活性的原则,结合学校近年来各地生源质量和 毕业生 就业 等情况,兼顾地区平衡等因素,确定分省分专业计划的编制方案。2022年面向全国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以下简称“省份”)招收全日制普通本科生,分省分专业(类)招生计划由各省级招生委员会办公室(以下简称省级招办)向社会公布。学校将招生计划总数的1%作为预留计划,用于调节各地统考上线生源的不平衡。
第十二条 大连理工大学按照教育部的有关规定,在各省级招办统一组织下,遵照“学校负责、省级招办监督”的原则开展录取工作。
第十三条 实行“ 平行志愿 ”的省份(批次),调档比例根据生源情况确定,一般不超过招生计划的105%,对生源质量好的省份(批次)可适当提高调档比例。凡进入调档线的考生,在德、体条件合格且服从专业调剂的情况下,均予以录取。对于未足额完成招生计划的省份(批次),将由省级招办统一进行征集 志愿 ,如征集志愿后仍不能完成计划,则将剩余计划撤回并调剂至其他生源充足省份(批次)。
第十四条 实行“顺序志愿”的批次和 内蒙古 自治区,调档比例一般不超过招生计划的120%,学校在同批次控制 分数线 以上,坚持优先录取第一志愿报考大连理工大学考生的原则,当第一志愿报考人数超出学校在当地的招生计划数时,不招收第二志愿考生;当第一志愿报考人数不足学校在当地的招生计划数时,可以接收第二志愿及其他志愿考生。
第十五条 根据教育部文件精神,我校普通类本科在提档及专业录取时原则上均认可考生所在地省级招办制订的有关全国性加(降)分政策,且分值不超过20分。所有 高考 加分项目及分值不适用于不安排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的招生项目。
第十六条 根据在各省份(批次)公布的招生计划(不含 艺术 类专业),我校专业(类)录取时以考生的投档成绩进行专业录取,实行“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录取原则,即在德、体条件合格的前提下,优先满足高分学生的专业志愿;专业志愿之间不设分数级差。投档成绩相同的情况下,理工类专业优先录取“数学”成绩高者,再相同,依次为“外语”“语文”成绩高者优先;文史类专业优先录取“语文”成绩高者,再相同,依次为“外语”“数学”成绩高者优先。
第十七条 高考综合改革省份考生选考科目须符合我校相关专业选考科目要求。其他各省份考生须符合所填报专业志愿的科类要求。
第十八条 学校按照教育部和各省份制定的有关政策招收少数 民族 预科班、内地 西藏 班和内地 新疆 高中班学生。
第十九条 大连理工大学中外合作办学机构:大连理工大学-立命馆大学国际信息与软件学院、大连理工大学白俄罗斯国立大学联合学院、大连理工大学莱斯特国际学院,相关招生专业与普通类专业将分别单独代码招生,具体情况以各省公布为准。
第二十条 大连理工大学中外合作办学项目:大连理工大学-加州大学欧文分校联合项目,招生专业为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中外合作办学),与大连理工大学白俄罗斯国立大学联合学院相关专业统一代码招生,具体情况以各省公布为准。
第二十一条 关于保送生、 强基计划 、高校专项计划(大连理工大学“筑梦计划”)、高水平运动队、艺术类专业、港澳台侨等特殊类招生事宜,依据教育部有关规定和大连理工大学招生网公布的2022年相关类别招生简章执行。盘锦校区运动训练专业招生事宜按照《大连理工大学(盘锦校区)2022年运动训练专业招生简章》相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二条 学校对考生体检的要求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 校招 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教育部、卫生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执行。
第二十三条 主校区的英语【含英语、翻译】、日语专业和盘锦校区的商务英语专业只招收英语语种考生,报考上述专业的考生,如所在省级招生 考试 机构组织外语口试,考生须参加且成绩合格。 语言 强化类专业、中外合作办学、开发区校区和盘锦校区相关专业因教学特点和要求,非英语语种考生应慎重报考。大连理工大学莱斯特国际学院和大连理工大学-加州大学欧文分校联合项目大部分课程使用全英文教学和考核,英语水平低的考生应慎重报考。
第二十四条 建筑类专业的 学习 需要具备一定的美术基础,如无美术基础的考生应慎重报考。
第二十五条 按照 强基计划 、艺术类专业、运动训练专业招生办法录取的考生,入学后不得转入其他专业学习;外国语中学推荐录取的外国语言文学类专业保送生,入学后不得转入非外国语言文学类专业学习。
第四章 入学报到及复查
第二十六条 主校区的软件学院、微电子学院、大连理工大学-立命馆大学国际信息与软件学院相关专业办学地点在大连市金普新区,学生到大连市金普新区图强路321号报到;其他学部(学院)专业的学生到大连市凌工路2号报到。被盘锦校区(含大连理工大学莱斯特国际学院)录取的学生,到辽宁省盘锦市辽东湾新区大工路2号报到。
第二十七条 新生 入学后三个月内,我校根据录取有关要求对其进行身体健康状况复检,入学体检不合格者将按照教育部相关规定予以处理,凡不符合录取要求或在体检(包括高考体检和入学复检)中弄虚作假者,取消学籍;专业受限者将进行专业调整。
第二十八条 新生入学后,按照国家和学校有关规定进行入学资格复查,并将重点对享受高考加分照顾的新生、通过有关专项计划录取的农村和贫困地区新生进行资格复核,对艺术类专业、运动训练专业、高水平运动队等录取新生开展入学专业复测。对通过弄虚作假、徇私舞弊方式骗取高考加分资格、录取资格、冒名顶替入学的新生及未按规定公示有关资格身份或存在其他违规行为的新生,一律取消学籍,并报告有关部门倒查追责。
第五章 毕业证书及收、退费
第二十九条 凡具有正式学籍的学生,在规定年限内修满培养计划规定的所有学分,准予毕业并颁发大连理工大学本科毕业证书;符合《大连理工大学学士学位授予工作实施办法》所规定条件者,颁发大连理工大学学士学位证书。
第三十条 学校遵循属地原则,以辽宁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核定的标准收取 学费 和住宿费,相关具体收费标准通过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公布。
第三十一条 学生因故退学或提前结束学业,学校将依据《大连理工大学本科生学分制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退剩余学费。
第六章 激励保障机制
第三十二条 学校已建立起强劲而完善的促进学生综合素质提高和健康个性发展的激励机制及确保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完成学业的保障机制。在激励机制中设有国家奖学金、国家 励志 奖学金、优秀学生奖学金和国内外团体以及个人捐赠设立的社会专项奖学金;在保障机制中设有国家助学贷款、勤工助学、临时困难补助以及国家、学校和社会爱心团体及个人设立的助学金。
第七章 附则
第三十三条 本章程自发布之日起生效。章程公布后,如遇部分省份高考招生政策调整,则我校将根据当地相关政策制定相应的录取政策,并另行公布。
第三十四条 有关大连理工大学本科生招生详细资讯,可电话咨询或登录招生网站查阅(咨询电话:0411-84708375,网址:
第三十五条 本章程若与国家法律、法规、规章、规范和上级有关政策不一致,以国家法律、法规、规章、规范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
第三十六条 本章程由大连理工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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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先进单位
全国文明单位全国五四红旗团委全国绿化模范先进单位
全国大学生暑期社会实践先进集体
全国100所应用型本科产教融合发展工程项目建设高校
一、学校简介
攀枝花学院是教育部布点在川西南、滇西北唯一一所以工为主的综合性普通本科院校。学校座落于中国著名的“钒钛之都”、阳光花城、康养胜地、国家首批新型工业产业化基地、国家创业城市、国家卫生城市、四川南向开放门户、全国唯一一座以花命名的优秀旅游城市--攀枝花市。
学校现占地81.52万平米,校舍建筑面积54.06万平米,固定资产总值10.95亿元,馆藏文献491.24万册(纸质图书142.41万册),教学科研仪器设备总值2.73亿元,下设19个教学单位和3个科研单位,开设59个本科专业,42个专科专业,专业设置涵盖理、工、文、法、经、管、医、艺、农9个学科门类,普通本专科全日制在校生及研究生(联合办学)、留学生计16000余人,生源覆盖全国30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形成了以工为主、多学科兼容,普通高等教育、高等职业教育、成人高等教育协调发展的办学格局。
现有教职工1226人,其中专任教师946人,副高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人员422人,占专任教师的44.6%;硕士以上学位775人,占专任教师的81.92%。现有国务院政府特殊专家津贴获得者1人,四川省学术技术带头人及后备人员18人,攀枝花市学术技术带头人及其后备人选60人,攀枝花市有突出贡献专家13人。
教育教学改革和科研工作成效显著。十二五以来,学校先后承担各级各类科研项目1550项,其中国家级7项、省部级项目297项、市厅级项目559项、横向项目343项、科研经费2亿余元。获各级各类科研成果奖158项,其中省(部)级16项、市(厅)级98项;社会科学类131项,自然科学类27项。在核心期刊发表论文2311篇,SSCI、SCI、EI、CPCI收录源刊上发表论文1165篇。出版专著(编著)、译著教材420部。专利授权2309件,其中发明专利218项。
建有国家级特色专业1个、国家级专业综合改革试点项目1个、省部级优势专业15个、省级特色专业6个、省级应用型示范专业3个,省级专业综合改革试点项目3个、省级卓越人才培养计划12项、省级精品课程11门;建有市级以上科研平台43个,其中国家钒钛检测重点实验室1个、国家级攀枝花钒钛孵化器1个,钒钛资源综合利用四川省重点实验室等省级重点实验室(工程研究中心)25个,攀枝花市岩矿重点实验室等市级科研平台16个。
近年来,立项大学生创新实验项目740余项,直接受益学生3000余人,孵化学生创业项目136个,成功孵化企业37家,实现创业就业近600人,带动参与创业大学生近11000人次。学生在各项学科竞赛、创新创业大赛中屡创佳绩,获得省部级及以上学科竞赛奖励2071项,其中国际级获奖13项,国家级获奖194项,行业协会获奖1303项,省级获奖561项。
坚持开放办学,合作广泛。先后与美国、英国、加拿大、瑞典、泰国、马来西亚等国外高校及四川大学、电子科技大学、西南大学、四川轻化工大学等国内高校,在教学、科研和研究生教育等方面建立了合作关系。与东南亚、南亚国家合作开展教师和留学生的培养、文化互通和科研交流,8名本科留学生已完成学业顺利毕业,现有在读临床医学本科留学生64名。2017年承办了中国(四川)——尼泊尔卫生医疗人员研修班,是我省首次承办的国际医疗卫生培训交流项目,也是攀枝花市承办的首个国际交流培训项目。
为鼓励学生刻苦学习和帮助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顺利完成学业,学校建立了完善的奖、助、贷、勤、减(免)、补六位一体的资助体系,设有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攀大青年”、“校园之星”、“创新创业”奖学金、社会捐助奖学金、国家助学金、社会捐助奖学金等,并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提供一定数量的勤工助学岗位;同时,凡被我校录取的本专科学生,因家庭经济困难,按照国家有关政策,可申请办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学生在校就读期间贷款利息由国家补贴,个人不用支付贷款利息。
建校以来,学校已为社会培养本专科毕业生5.6万余人,毕业生专业基础扎实、实践应用能力强、勤奋务实,受到用人单位的广泛好评。近年来,我校毕业生就业率一直保持在94%以上,学校连续多年被评为“四川省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先进单位”。
学校被授予“全国文明单位”、“全国五四红旗团委”、“全国大学生暑期社会实践先进集体”“全国绿化模范先进单位”、“四川省最佳文明单位”、“四川省优秀文明校园”、“四川省高新技术产业示范科研单位”、“四川省人才开发先进单位”、“四川省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先进单位”、“四川省思想政治工作先进单位”、“四川省兴川战略人才强省示范基地”等荣誉称号。2016年,学校被国家发改委等三部委遴选为“全国100所应用型本科产教融合发展工程项目建设高校”。
二、考生热点关注
----攀枝花不止是花的名字
简历—精神:开放、诚信、文明、和谐
地理位置:四川省南部
人均GDP:连续多年位居四川第二
人口:103.91万
家庭—有“米、有盐”(米易县、盐边县)
有“东、西””(东区、西区)
有“人”(仁和区)
荣誉—中国优秀旅游城市
国家卫生城市
全国文明城市
中国钒钛之都
中国阳光花城
中国康养胜地
四川南向开放门户
国家创业城市
国家首批新型工业产业化基地
全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优秀地市
世界卫生组织第二批公布中国健康城
全国唯一以花命名的山水园林城市
----学校地理位置和交通条件
学校位于市中心,校园绿草成茵、绿树成林,鸟语花香,湖波荡漾,环境优雅,独具南亚热带特色风光,是读书治学的理想之地。攀枝花处于成昆线上,全国多次列车直达或经停,高速公路贯穿全境,北京、重庆、西安、南京、上海、深圳、武汉、成都有直达飞机。
----被我校录取的可能性
从近几年出档情况看,普通类四川省本科一批次一般高出省控线10分左右,本科二批次一般高出省控线40分左右,专科批次一般高出省控线200分以上;省外全为本科批次,随机性较大,一般高出省控线20分以上。其他类别详情请见后。
----学校办学层次
省属公办综合性全日制普通高等本科院校
----学校办学理念及特色
在三十多年的办学历程中,明确了“立德树人、产教融合、应用为先”的办学理念,形成了“植根攀西,服务资源开发;以工为主,躬耕应用技术;校地相融,政产学研合作;知行合一,育应用型人才”的鲜明办学特色。
----学校生源计划及范围、在四川的招生批次
2020年学校拟面向全国26个省市区招生。拟招生总计划为4100名,其中本科3800名,专科300名。具体招生专业及计划数以教育考试院公布的为准。
我校在四川省的招生类型及批次包括:普通类本科第一批次、普通类本科第二批次(含对口高职专科批次)、普通类专科批次、艺术类本科批次、艺术类专科批次、少数民族预科等六个类型及批次。
----学校专业录取原则
(1)对于进档考生,按照“分数优先”的录取原则,从高分到低分结合考生专业志愿顺序安排专业。
(2)考生所有专业志愿均不能满足时,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则调录到其他录取未满计划的专业;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将予以退档。
(3)美术类专业录取,文化成绩、专业成绩均须达到生源所在省相应批次控制分数线。四川省考生根据专业成绩按照考生报考专业志愿先后方式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其余省份考生根据综合成绩(文化成绩+专业成绩)按照专业志愿先后方式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4)外国语学院相关专业录取时需考察考生外语单科成绩,原则上录取的考生英语成绩不低于满分的60%。
(5)建筑学和城乡规划专业要求有一定的徒手画基础。新生入学后进行徒手画测试,测试成绩不合格者转至土木与建筑工程学院的土木工程或工程管理专业学习。
----新生是否有转专业的机会
根据《攀枝花学院学生转专业实施办法》(攀学院教 〔2011〕165号)规定,新生入学后均可提出转专业申请(其中专科学生申请时间在报到注册以后,本科学生申请时间在学习一学期以后),学校将根据学生综合情况予以办理。
----学生是否有出国留学的机会
学校重视对外交流与合作,在国外先后与英国斯旺西大学、瑞典哈姆斯塔大学、美国杜鲁门大学、东密西根大学、泰国商会大学、马来西亚博特拉大学等国外高校及四川大学、电子科技大学、西南大学、西华大学等国内高校,在教学、科研和研究生教育等方面建立合作关系,积极开展游学、访学、交换生等多项国际交流项目。
----学校毕业生就业情况
建校以来,为社会各条战线输送数万名合格的普通本专科毕业生,他们中相当一部分人已成为服务地方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的中坚和骨干力量;我校毕业生以专业基础扎实、实践应用能力强、勤奋务实受到用人单位的广泛好评。近年来,我校在四川、重庆、云南、北京、上海、广东、福建、江苏、浙江等地建立了100多个专业化的实习就业基地,毕业生就业率始终保持在94%以上,2005年以来学校年年被评为“四川省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先进单位”。
----对贫困学生和优秀学生的济困助学和鼓励措施
为鼓励学生刻苦学习和帮助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顺利完成学业,学校建立了完善的奖、助、贷、勤、减(免)、补六位一体的资助体系,设有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攀大青年”、“校园之星”、“创新创业”奖学金、社会捐助奖学金、国家助学金、社会捐助奖学金等,并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提供一定数量的勤工助学岗位;同时,凡被我校录取的本专科学生,因家庭经济困难,按照国家有关政策,可申请办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学生在校就读期间贷款利息由国家补贴,个人不用支付贷款利息。
三、拟招生专业
攀枝花学院2020年本科拟招生专业学院名称专业名称层次学制授予学位名称备注智能制造学院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本科四年工学自动化本科四年工学电子信息工程本科四年工学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本科四年工学机械电子工程本科四年工学机器人工程本科四年工学交通与汽车工程学院车辆工程本科四年工学交通设备与控制工程本科四年工学经管学院工商管理本科四年管理学会计学本科四年管理学物流管理本科四年管理学市场营销本科四年管理学财务管理本科四年管理学国际经济与贸易本科四年经济学生化学院化学工程与工艺本科四工学生物工程本科四工学环境工程本科四工学园艺本科四农学数学与计算机学院计算机科学与技术本科四年工学软件工程本科四年工学网络工程本科四年工学信息与计算科学本科四年理学数据科学与大数据技术本科四年工学土建学院土木工程本科四年工学工程管理本科四年工学测绘工程本科四年工学建筑学本科五年工学城乡规划本科五年工学医学院临床医学本科五年医学钒钛学院冶金工程本科四年工学材料科学与工程本科四年工学材料成型及控制工程本科四年工学新能源科学与工程本科四年工学新能源材料与器件本科四年工学采矿工程本科四年工学艺术学院视觉传达设计本科四年艺术学环境设计本科四年艺术学服装与服饰设计本科四年艺术学产品设计本科四年艺术学数字媒体艺术本科四年艺术学康养学院护理学本科四年理学健康服务与管理本科四年管理学新专业外国语学院英语本科四年文学商务英语本科四年文学翻译本科四年文学人文社科学院法学本科四年法学旅游管理本科四年管理学汉语言文学本科四年文学秘书学本科四年文学备注:具体招生专业以各省教育厅、考试院公布的为准!
攀枝花学院2020年专科拟招生专业
学院名称
专业名称
层次
学制
备注
交通与汽车工程学院
汽车电子技术
专科
三年
艺术学院
雕刻艺术设计
专科
三年
康养学院
护理
专科
三年
拟含招对口高职
助产
专科
三年
拟含招对口高职
人文社科学院
学前教育 创造网
专科
三年
备注:具体招生专业以各省教育厅、考试院公布的为准!
四、2019年各批次调档情况
2019年各批次调档情况省份层次科类原计划执行计划执行调档比例调档线高出省控线较去年备注全国四川本科一批次理科100100100%103省控线:547调档线:557本科二批次文科319319100%425省控线:472调档线:514理科19401940100%462省控线:459调档线:505专科批次文科7186100%31717省控线:150调档线:467理科6680100%2955省控线:150调档线:445对口高职本科5050100%2919年首次本科招生省控线:479调档线:508专科2525100%286156省控线:140调档线:426艺术本科批不分文理144144100%378省控线:200调档线:237艺术专科批不分文理3030100%746省控线:165调档线:239省外本科文科105105100%各省不一样本科理科159159100%各省不一样本科艺术2626100%各省不一样备注:具体各省各专业近几年录取详情请查询攀枝花学院招生信息网热忱欢迎广大有为青年学子报考攀枝花学院!
学校网址:
咨询电话:(0812)3370868 5712507
招生信息网:
学校地址:四川省攀枝花市东区机场路10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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