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4-08-21 19:07:17 | 创造网
需要提交由村委会或者街道办开办的贫困证明。每年9月30日前,学生根据本办法规定的国家助学金的基本申请条件及其他有关规定,向学校提出申请,并递交《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国家助学金申请表》。
中央高校国家助学金的资助名额由财政部商有关部门确定。地方高校国家助学金的资助名额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根据财政部、教育部确定的总人数,以及高校数量、类别、办学层次、办学质量、在校本专科生人数和生源结构等因素确定。
在分配国家助学金名额时,对民族院校、以农林水地矿油核等国家需要的特殊学科专业为主的高校予以适当倾斜。
国家助学金的基本申请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4、勤奋学习,积极上进;
5、家庭经济困难,生活俭朴。
国家助学金每学年评定一次。每年9月30日前,学生向学校提出申请,各高校于当年11月15日前完成评审。国家助学金各年按10个月发放,高校按月将国家助学金发放到受助学生手中。
大学新生路费、短期生活费补助是各地为了照顾家庭困难大学生,顺利求学的社会救助行为,有非常严格的申请程序要求与时间要求,所以须按当地的规定流程办理。
请看X地的“ 大学新生路费、短期生活费补助程序 ”
(一)申请。已经建立贫困生档案的学生考上大学后,向毕业学校申请大学新生路费和短期生活费补助,填写《容县家庭经济困难大学新生路费、短期生活费申请表》(附件1)。 创造网
(二)学校初审。学校先审核《容县家庭经济困难大学新生路费、短期生活费申请表》(附件1),入学通知书原件、复印件,学生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其他证明材料。
(三)公示。学校初审后,对符合享受大学新生路费、短期生活费补助的学生进行公示《家庭经济困难大学新生路费、短期生活费补助名册公示表 》(附件2),公示期为7天。
(四)办理银行卡。确定为补助对象的大学新生到资助部门代发的银行办理银行卡;已经有了资助卡的学生,不必再办理银行卡。办卡后,学生必须将银行卡号报学校资助部门备案,并在《容县 学校2012年大学新生路费、短期生活费补助银行卡确认表》(附件5)上签字核实、确认提供银行卡相关信息的准确性。
(五)汇总上报。学校汇总路费补助的人数,并填写《容县 学校2012年大学新生路费、短期生活费补助发放报批表》(附件3),《容县 学校2012年大学新生路费、短期生活费补助发放个人信息报批表》(附件4)、《容县 学校2012年大学新生路费、短期生活费补助银行卡确认表》(附件5),并连同《容县家庭经济困难大学新生路费、短期生活费申请表》(附件1)、入学通知书复印件、学生身份证、其他证明材料分批上报资助部门审核。
(六)审核发放。资助部门审核学校上报的材料后直接将资金发放到学生的银行卡上。 资金发放后,学校负责收回学生入学交费的收据复印件学生入学后将交费收据寄回学校存档备),并做好学生的去向登记和补助统计,填写《容县2012年高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毕业去向登记表》(附件6)、《2012年资助贫困大学新生入学补助专项资金统计表》(附件7)。
(七)建立健全档案、台帐。学校将上述材料分年度建立健全档案和台账备查,同时将学生的去向、补助资助金录入广西高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管理信息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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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按照学校隶属关系进行申请。